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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zhuiyan2 2021-09-13 14:27:01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1032 ℃


第一章 总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学校的教职工,不得参与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0—2633333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文化考试(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校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试题转递的安全;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第五章 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348:00—14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并提交成功

2.学校确认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务必于3178002018:00,登录我校官网(www.jyccc.cn),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

3.资格审核

考生考试前一天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表》;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考生在学校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第六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七章 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327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1327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笔试占比30%,综合素质测试占比70%

2.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第八章 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统一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校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4月9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十章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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