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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教育惠民政策简介
1.学前保教费减免
从2016年春季起,按不低于在园幼儿20%的比例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同时按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补助比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当地在校寄宿生总人数的55%,城市不超过当地在校寄宿生总人数22%,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全部享受。
3.中职国家助学金自2016年起我县所有中职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提供国家助学金。2016年秋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在线申请)。对三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4.中职免学费全部免除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艺术表演专业外中职学生学费2000元每生每年。
5.普高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不低于36%的比例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
6.普通高中免学费按不低于36%的比例和当地当年学费标准据实(通江中学460元,至诚中学280元,其余高完中340元)免除符合条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
7.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具有我县高中学籍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交通费及入学短期生活费用,标准为省内高校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新生每人1000元的。
8.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新生学费生活费补助从2016年秋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至学业结束,学生本人每年9月份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报,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9.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建档立卡学生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上学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该基金资助,救助标准控制的500-5000元/户.年(学前教育500元、义务教育500元、高中教育(中职)1000元、高等教育2000元,超过标准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10.助学贷款入学前户籍在通江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读书期间)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
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国家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试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在校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人4元。我县自2012年春学期起全面实施,目前实行“食堂供餐或课间加餐”模式。
咨询电话:通江县学生资助中心 723908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由“政府主导、教育主办、开发性金融支持”,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开发银行自2004年起,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始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647亿元,覆盖全国26个省(市、区),2309个县(市、区),2904所高校,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88万人,2622万人次,县区覆盖率81%,高校覆盖率100%,发放贷款全国市场占比达90%。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自2008年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累计发放贷款72.54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85万人、96.67万人次,其中,2018年发放助学贷款27.54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08万人。
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指示精神,按照同省政府签订的《”十三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开发性金融支持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合作备忘录》;同省教育厅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四川省“十三五”教育扶贫攻坚合作备忘录》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民生改善。
【简单方便】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直接申请。【经济划算】基准利率,在读期间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三年后才还本金。【办理快捷】网上注册后,首次贷款办理不到3分钟,一次性办理。第二次贷款办理不到1分钟即可办毕。【还款轻松】毕业后分期还款,最长可贷20年;随时可提前还款;全国各地均可就近还款。
【办理步骤】1. 资格认定:当地县资助中心组织当地高中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国开行预申请系统,完成资格认定。2. 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com.cn;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并签字。注意:续贷的同学,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
3. 现场审查、签订合同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段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或高中学校可在受理学生贷款前,依据其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为学生完成预申请,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4. 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银行通过学生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发放贷款。高校回执录入学生欠缴高校的学费、住宿费。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号直接支付高校录入的欠缴金额。学生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绑定个人任意银行卡后,可将贷款有剩余的金额取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高中阶段因属于建档立卡学生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导入国开行高中预申请系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或高中学校可在受理学生贷款前,依据其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预申请,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取消申请表贷款资格认定盖章。通过高中预申请后,直接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对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专科)。
【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按”学制+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毕业后3年内为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即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三年内,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每年12月20日为助学贷款上年贷款本患偿还日,学生需在此之前存入足够本息。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随时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
【贷款利息】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负担,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继续在校就读的学生,可每年8月15日前在办理机构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在读期间国家继续贴息。
【还款方式】将还款资金划入办理贷款时借款合同上约定的支付宝账号上完成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码、任意银行卡到全国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银联POS机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码、任意银行卡到全国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刷银联POS机还款。支付宝、银联POS机还款均不收手续费。
【办理机构】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1.学前保教费减免
从2016年春季起,按不低于在园幼儿20%的比例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同时按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补助比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当地在校寄宿生总人数的55%,城市不超过当地在校寄宿生总人数22%,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全部享受。
3.中职国家助学金自2016年起我县所有中职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提供国家助学金。2016年秋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在线申请)。对三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4.中职免学费全部免除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艺术表演专业外中职学生学费2000元每生每年。
5.普高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不低于36%的比例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
6.普通高中免学费按不低于36%的比例和当地当年学费标准据实(通江中学460元,至诚中学280元,其余高完中340元)免除符合条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
7.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具有我县高中学籍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交通费及入学短期生活费用,标准为省内高校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新生每人1000元的。
8.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新生学费生活费补助从2016年秋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至学业结束,学生本人每年9月份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报,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9.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建档立卡学生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上学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该基金资助,救助标准控制的500-5000元/户.年(学前教育500元、义务教育500元、高中教育(中职)1000元、高等教育2000元,超过标准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10.助学贷款入学前户籍在通江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读书期间)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
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国家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试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在校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人4元。我县自2012年春学期起全面实施,目前实行“食堂供餐或课间加餐”模式。
咨询电话:通江县学生资助中心 723908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由“政府主导、教育主办、开发性金融支持”,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开发银行自2004年起,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开始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647亿元,覆盖全国26个省(市、区),2309个县(市、区),2904所高校,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88万人,2622万人次,县区覆盖率81%,高校覆盖率100%,发放贷款全国市场占比达90%。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自2008年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累计发放贷款72.54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85万人、96.67万人次,其中,2018年发放助学贷款27.54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08万人。
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指示精神,按照同省政府签订的《”十三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开发性金融支持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合作备忘录》;同省教育厅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四川省“十三五”教育扶贫攻坚合作备忘录》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民生改善。
【简单方便】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直接申请。【经济划算】基准利率,在读期间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三年后才还本金。【办理快捷】网上注册后,首次贷款办理不到3分钟,一次性办理。第二次贷款办理不到1分钟即可办毕。【还款轻松】毕业后分期还款,最长可贷20年;随时可提前还款;全国各地均可就近还款。
【办理步骤】1. 资格认定:当地县资助中心组织当地高中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国开行预申请系统,完成资格认定。2. 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com.cn;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并签字。注意:续贷的同学,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
3. 现场审查、签订合同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段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或高中学校可在受理学生贷款前,依据其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为学生完成预申请,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4. 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银行通过学生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发放贷款。高校回执录入学生欠缴高校的学费、住宿费。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号直接支付高校录入的欠缴金额。学生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绑定个人任意银行卡后,可将贷款有剩余的金额取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高中阶段因属于建档立卡学生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导入国开行高中预申请系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或高中学校可在受理学生贷款前,依据其有关材料和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预申请,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取消申请表贷款资格认定盖章。通过高中预申请后,直接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对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专科)。
【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按”学制+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毕业后3年内为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即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三年内,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每年12月20日为助学贷款上年贷款本患偿还日,学生需在此之前存入足够本息。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随时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
【贷款利息】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负担,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继续在校就读的学生,可每年8月15日前在办理机构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在读期间国家继续贴息。
【还款方式】将还款资金划入办理贷款时借款合同上约定的支付宝账号上完成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码、任意银行卡到全国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银联POS机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码、任意银行卡到全国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刷银联POS机还款。支付宝、银联POS机还款均不收手续费。
【办理机构】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2026年初中升学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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