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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1招单招招生章程

zhuiyan2 2021-09-09 16:03:23 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1381 ℃

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院2021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642  在川招生代码:5787

2.办学性质:统招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综合院校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处、招生处、纪检监察、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高职单招各项日常工作。

(四)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 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 有关信息,填报髙职单招学校志愿(5787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陆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dcurt.cn),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各类考生在确认专业时,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综合测评时间:2021年3月26日14:00-18:00,

备注:3月26日未参加综合测评考试的考生可在3月27日14:00-17:00参考。

(二)考试地点

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南段196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测评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办法录取,即:按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加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到该专业。

3.对考生排序录取时,排序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文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总分。

4.对服从专业调剂和愿意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排定位次,由录取小组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研究并公示后可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

6.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7日—4月11日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补录并公示。

8.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学院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院招生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安排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转学。

(四)高职单招计划纳入学院2021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高职单招计划未完成,可转入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五)学院高职单招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八)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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